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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文交艺术品中心投资客户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2017-08-16 17:45:47 阅读 / 0

甘肃文交艺术品中心投资客户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2018-06-21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文交艺术品中心(以下简称本艺术品中心)文化产品线上交易行为的适当性管理,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甘肃文交艺术品中心文化产品协议转让交易规则(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艺术品中心所有注册客户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注册客户年龄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

第四条 客户在注册前,应独立填写《风险能力测评评分》问卷,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达到开户条件。

第五条 客户在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信息以完成注册和银商绑定:

1.客户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客户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

3.客户本人名下的银行卡。

第六条 客户注册成功后,应当详细了解产品信息,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并独立承担交易风险。

第七条 客户在进行交易前,应阅读并完全了解和认同《甘肃文交艺术品中心文化产品协议转让交易规则(试行)》、《甘肃文交艺术品中心文化产品交易平台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各产品挂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第八条 文化产品非必要消费品,客户应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合理配比,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第九条 部分产品在退市后会按照一定形式回购,回购产品以各产品的挂牌公告内容为准,回购范围仅限于客户入金后在协议转让系统中购买的文化产品,任何除此之外的转让、赠予等形式所得的文化产品,不在回购之列。

第十条 本艺术品中心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本人索要个人信息协助客户注册,请广大客户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 本艺术品中心不会以任何方式建议客户购买线上文化产品,请勿轻信他人建议,独立做出交易判断,购买即表示完全认可所选文化产品的价值,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第十二条 本艺术品中心不支持任何形式的线下交易,因线下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所有条目解释权归本艺术品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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